淮安市連續8年對醫療機構實施不良執業行為記分
發布時間:2017-12-29
自2010年以來,市衛生計生委已連續8年對醫療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為實行計分制管理。
根據規定,市及各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在對轄區醫療機構監督檢查中發現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的,應進行現場筆錄,并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記分。針對不良執業行為的類別和情節進行記分,不良記分共分為12分、6分、4分、3分、2分、1分六個檔次,其中12分代表一次不良執業行為最嚴重檔次,其余情況依分值遞減。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以一年為一個周期。一個記分周期期滿后,該周期內的累計記分分值清除,重新開始記分。
校驗期為一年的醫療機構,年度記分累計≥12分的,將給予1~6個月暫緩校驗,暫緩校驗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積超過6分的,認定其不能通過校驗,將依法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同時,對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將通知相關醫療機構,不服的可以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訴。
(衛計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