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使用
發布時間:2017-06-08
6月7日,淮安市審改辦聯合信用辦和工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使用的通知》(淮審改辦〔2017〕14 號),根據近期抽查情況和省工商局通報,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至今尚未實現與平臺網絡互連互通的部門,要迅速實現平臺接入;二是工作日期間,各部門要定期登錄平臺并認領工商部門推送的市場主體登記數據,對涉及本部門需要辦理許可審批的,及時納入監管范圍;三是對日常履職過程中產生的許可審批、行政處罰、失信聯合懲戒等信息,3 個工作日內上傳到平臺;四是規范、準確錄入相關數據,確保相關信息正確歸集至相應市場主體名下。
(淮安市信用辦供稿)